氣動執行器的結構
氣動執行器由執行機構和調節閥(調節機構)兩部分組成。執行機構主要包括:
1.氣缸:為氣動執行器的主體,提供壓縮空氣的存儲和動力輸出。
2.活塞:在氣缸內部移動,將氣體壓力轉換為機械運動。
3.齒輪軸:與活塞上的齒條相連,將直線運動轉換為旋轉運動。
4.端蓋:封閉氣缸的兩端,保持氣體壓力。
5.密封件:確保氣缸內的壓縮空氣不會泄漏。
6.螺絲:用于固定氣動執行器的各個部件。
成套的氣動裝置還包括開度指示、行程限位、電磁閥、定位器、氣動元件、手動機構和信號反饋等部件。這些部件共同工作,確保氣動執行器能夠精確地根據控制信號的大小產生相應的推力,從而推動調節閥動作。
調節閥作為氣動執行器的調節部分,在執行機構的推力作用下,產生一定的位移或轉角,直接調節流體的流量。
氣動執行器的工作原理
氣動執行器的核心工作原理是利用壓縮空氣產生線性或旋轉運動。當壓縮空氣從A管咀進入執行器時,氣體推動雙活塞向兩端(缸蓋端)直線運動?;钊系凝X條隨之帶動旋轉軸上的齒輪逆時針方向轉動90度,從而打開閥門。此時,執行器兩端的氣體通過B管咀排出。相反,當壓縮空氣從B管咀進入執行器兩端時,氣體推動雙活塞向中間直線運動,齒條隨之帶動齒輪順時針方向轉動90度,閥門隨即關閉,同時執行器中間的氣體通過A管咀排出。
對于單作用(彈簧復位型)氣動執行器,A管咀作為進氣口,B管咀作為排氣孔。進氣時閥門開啟,斷氣時則靠彈簧力關閉閥門。這種設計確保了在氣源中斷的情況下,閥門能夠安全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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